【每日一药】塞替派注射液|骨髓

发布日期:2025-04-04 来源:PSM药盾公益

药品分类:抗代谢类抗肿瘤药物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粘稠澄明液体。

☆ 主要用于乳腺癌、卵巢癌、癌性体腔积液的腔内注射以及膀胱癌的局部灌注等,也可用于胃肠道肿瘤等。

☆ 静脉或肌内注射(单一用药)

每次10mg(0.2mg/kg),每日1次,连续5天后改为每周3次,一疗程总量300mg,如血象良好,在第一疗程结束后1.5-2月后可重复疗程。

☆ 胸腹腔或心包腔内注射

每次10-30mg(1-3支),每周1-2次。

☆ 膀胱腔内灌注

每次排空尿液后,将导尿管插入膀胱内向腔内注入50-100mg(溶于50-100ml氯化钠注射液中),每周1-2次,10次为一疗程。

☆ 动脉注射

每次10-20mg(1-2支)用法同静脉。

☆ 瘤内注射

开始按体重0.6-0.8mg/kg向瘤体内直接注射,以后维持治疗根据患者情况按体重0.07-0.8mg/kg注射,每1-4周重复。

☆ 儿童用量

肌注或静脉,按体重每次0.2-0.3mg/kg,每日1次,连用5次后改为每周1次,25-40mg为一疗程。

☆ 骨髓抑制是最常见的剂量限制毒性,多在用药后1-6周发生,停药后大多数可恢复。亦可有食欲减退、恶心及呕吐等胃肠反应。

☆ 过敏少见,个别有发热及皮疹。有少量报告有出血性膀胱炎,注射部位疼痛,头痛、头晕,闭经及影响精子形成。

☆ 对本药过敏者。

☆ 有严重肝肾功能损害,严重骨髓抑制者。

☆ 妊娠初期的3个月应避免使用此药,因其有致突变或致畸胎作用,可增加胎儿死亡及先天性畸形的风险。不推荐孕妇应用。

☆ 下列情况应慎用或减量使用:骨髓抑制、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系结石或痛风病史。

☆ 用药期间每周都要定期检查外周血象,白细胞与血小板及肝、肾功能。停药后3周内应继续进行相应检查,以防止出现持续的严重骨髓抑制。

☆ 肝肾功能较差时,本品应用较低的剂量。

☆ 在白血病、淋巴瘤病人中为防止尿酸性肾病或高尿酸血症,可给予大量补液或别嘌呤醇。

☆ 尽量减少与其他烷化剂联合使用,或同时接受放射治疗。

☆ 塞替派可增加血尿酸水平,为了控制高尿酸血症可给予别嘌呤醇。

☆ 与放疗同时应用时,应适当调整剂量。

☆ 与琥珀胆碱同时应用可使呼吸暂停延长,在接受塞替派治疗的病人,应用琥珀胆碱前必须测定血中假胆碱酯酶水平。

☆ 与尿激酶同时应用可增加塞替派治疗膀胱癌的疗效,尿激酶为纤维蛋白溶酶原的活化剂,可增加药物在肿瘤组织中的浓度。

☆ 药物过量后没有解毒药物。以往出现骨髓毒性后,建议输注全血或白细胞、血小板悬液。目前,白细胞下降可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 遮光、密闭、在冷处保存(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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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编排: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药学部 蔡秀潮

审稿专家: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魏理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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