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挂网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

发布时间:2021-12-10              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的通知》(医保发〔2021〕50号)文件要求,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现开展2021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挂网采购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挂网药品范围

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中的协议期内谈判药品(详见附件)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请有关单位在2021年12月17日17:00前,通过广州药品集团平台药品基础库填报药品基础信息(已填报的无需重新填报),企业可参照广州平台发布的操作指引进行操作:https://gpo.gzggzy.cn/webPortal/detail.html?infoId=5453&CatalogId=5,并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附件。

协议期内的国家谈判药品按谈判确定的医保支付标准直接挂网采购。

三、其他事项

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不接受现场递交纸质材料,请按要求在网上提交材料。

业务咨询电话:020-28866465。

附件 :协议期内的国家谈判药品.pdf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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