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
时间:2021-07-09 来源: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根据《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医保配套措施的意见》、《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挂网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申报挂网结果中部分拟暂停交易药品执行时间通知如下。
我省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布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申报挂网结果,其中拟暂停交易药品 255 个。自 2021年 5 月 1 日执行中选结果以来,30 个品种供应稳定,配送率达到 90%以上,经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拟计划 2021 年 9 月 9 日执行供应稳定的品种中公布的“拟暂停交易”药品结果,请各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按 计划做好库存消化。
对于因未按价格联动要求申报或申报价格高于我省联动标准的药品,企业可在执行前继续申报或申诉,具体要求参考 2021 年 3 月 2 日《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挂网申报工作的通知》(甘交易医字〔2021〕33 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申报(申诉)函扫描成 1 个 PDF 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业务受理与咨询时间: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8:00
申诉质疑材料接收邮箱:gansuypzb@163.com
业务咨询电话:0931-2909385、2909193、2909381
监督电话:0931-8127135(省医疗保障局)
附件: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第一批暂停交易结果.xlsx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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