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20年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第四批调整结果等事宜的通知

甘肃省

发布时间:2021-11-26     来源: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医疗机构,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开展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新增阳光挂网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第四批药品价格平台调整及部分药品应急挂网结果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按照甘肃省2020年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相关政策规定,近期共有25个药品满足价格或平台调整条件,经专家论证,拟由集采平台调入阳光平台的2个,拟保留原平台交易的1个,见附件1;拟进行价格调整的21个,企业自主申请降价1个,见附件2。另有疫情防控救治药品申请挂网的2个药品,2021年第四批药品新增阳光挂网申诉的1个药品,甘陕联盟2021年度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未中选药品恢复交易资格1个药品,具体结果见附件3。

二、公示要求

(一)公示期:2021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

(二)公示期间提交材料的要求

1.新增药品补充价格数据。按照承诺制申报原则,企业提供电子版勘误材料。未在公示期提交价格申请的,进入平台后,不再进行价格的补充与勘误。

2.基本信息勘误。提交电子版药品注册批件信息或药品说明书等证明材料。

3.提交质疑材料。公示期内,对拟新增挂网药品、价格平台调整药品有异议的,请提交电子版质疑材料并提供相关电子版举证材料。

(三)企业提交补充资料和申诉质疑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日18时。

(四)所有申诉质疑材料制做成1个PDF文件(命名为“申诉质疑企业名称+药品名称+规格”)上传到指定邮箱,未按规定上传材料的不予受理,造成企业损失的自行承担后果。

三、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

业务咨询电话:0931-2909192、2909266、2909265。

电子邮箱: gansushuju@163.com。

监督电话:0931-8127135(省医疗保障局)。

 

附件 :1.2020年药品动态调整第四批平台调整结果公示表

 2.2020年药品动态调整第四批价格调整结果公示表

 3.部分药品应急挂网结果公示表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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