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
发布时间:2021-7-26 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
关于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试剂)生产经营企业及产品资质管理的通知
有关药品、医用耗材(试剂)生产和经营企业:
为加强企业资质和产品资质管理,落实国家医保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工作部署,推动国家医保局药品和医用耗材医保代码实施,现对我省医药采购平台企业资质更新与信用承诺书递交、产品资质更新与医保代码维护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企业资质更新与信用承诺书递交
(一)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登陆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医药采购系统—交易平台—药品交易系统”,使用CA登录本企业网页,打开“企业信息维护”模块,逐项查看并更新联系人、更新并上传企业资质等信息,维护并上传信用承诺书(已在“信用评价管理”模块上传过的无需重复上传),加盖电子签章(已加盖过的无需重复加盖),点击“更新”或“提交”,完成操作。
(二)医用耗材(试剂)生产经营企业
医用耗材(试剂)生产经营企业登陆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医药采购系统—招标平台—耗材试剂招标系统”,使用CA登录本企业网页:
1、对于“未提交”、“已提交”、“审核不通过”的企业,打开“企业信息维护”模块,点击“企业信息修改”功能,逐项查看并维护法人、被授权人信息,更新并上传营业执照等企业资质信息,维护并上传信用承诺书,加盖电子签章(已加盖过的无需重复加盖),点击“保存”后“提交”,完成操作。
2、对于“审核通过”的企业,打开“日常业务办理”模块,选择“企业信息更新”功能,进行法人、被授权人信息以及营业执照、许可证等企业资质更新,依次点击“保存”后“提交”,完成操作。(“审核通过”企业无需重复提交信用承诺书)。
注:若发现提交信息错误,可以修改后重复保存或提交。
二、产品资质更新与医保代码维护
(一)药品
药品生产企业登陆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医药采购系统—交易平台—药品交易系统”,使用生产企业CA登录本企业网页,打开“产品维护”模块,选择“交易状态”为“已挂网”药品,点击“查看”,进入药品信息维护与上传页面,逐项查看并维护国家医保代码、更新上传药品资质等信息,点击“更新”,完成操作。
(二)医用耗材(试剂)
医用耗材(试剂)生产企业登陆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医药采购系统—招标平台—耗材试剂招标系统”,使用生产企业CA登录本企业网页:
1、产品医保代码维护:打开“企业产品维护”模块,选择“已添加产品”页面,点击“医保代码维护”,进入产品医保代码信息维护页面,维护更新国家医保代码,点击“修改”,完成操作。
2、产品资质更新:(1)对于“未提交”、“已提交”、“审核不通过”的产品,在“企业产品维护”模块,进行产品注册证等资质信息维护和更新,点击“保存”后“提交”,完成操作。(2)对于“审核通过”的产品,在“日常业务办理”模块,选择“产品注册证更新”功能,按照更新事项进行产品资质更新,依次点击“保存”、“盖章”、“提交”,完成操作。
注:若发现提交产品信息错误,可以修改后重复保存或提交。
三、时间安排
资质更新时间:2021年7月26日—8月20日
四、相关要求
(一)资质更新期间,企业要及时登陆我省医药采购平台查看本企业资质及挂网产品资质状况,对需要更新的资质要按时更新,上传信用承诺书,维护产品国家医保代码。查询产品医保代码可登陆网站http://code.nhsa.gov.cn:8000/,或咨询国家医保代码管理部门,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材料。
(二)药品日常更新维护上传企业和产品资质具体操作可查看医药采购平台“操作帮助”栏目《河南省药品企业及产品信息资质维护与上传操作手册》。医用耗材(试剂)日常更新维护上传企业和产品资质操作可查看《医药采购平台—耗材(试剂)网上办事操作手册》。
(三)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我省医药采购平台企业资质与挂网产品资质管理工作,安排专人做好采购平台资质信息更新维护与上传,务必保证维护的资质信息与上传资质图片一致、有效。
(四)对因资质过期和未上传信用承诺书取消交易资格的医药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企业资质信息更新及信用承诺书上传的,将恢复交易资格;对未按时完成资质信息更新与上传的企业和产品,将暂停我省医药采购平台交易资格。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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